貨物運輸統計時間是指為了準確地反映某一報告期內貨物運輸情況所采用的統計時間。由于貨物運輸過程是一個貨物的位移過程,所以按發送時間統計時,統計資料的時效性較高,但準確性較差;而按到達時間統計時準確性較高,而時效性較差。

在實際工作中,統計時間的選擇需要根據所研究問題的性質并考慮財務核算的要求來確定,如發送貨物噸數一般按發送時間進行統計,貨物平均運送時間及運送速度只能按到達時間進行統計,而貨物周轉量指標,既可按發送時間進行統計,又可按到達時間進行統計,現行統計制度是按發送時間統計的。由于現行財務采用發送核算制,所以當前我國鐵路運輸統計主要是按貨物發送時間進行的。由于據以統計的原始單據集中在發站并由其送往發局統計工廠,貨票的號碼是連續的,因而能及時地、完整地取得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