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中鐵二十三局集團資興高速公路項目部因工作出色被業主分別評為年度綜合考評、信用評價第一名和征地拆遷先進單位獲得業主年度獎勵100萬元,按照包保合同和業主文件規定,項目經理劉德可拿到承包兌現獎金總額20%即20萬元的獎勵,可他卻只按照項目規定的系數拿了不到3萬元的獎勵。
在當今,大凡業主或上級單位考核發給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按照包保責任兌現的獎金,受獎者大都會一分不少的按規定領取,而中鐵二十三局集團公司資興高速公路項目經理劉德卻把與業主承包兌現考核的兌現獎勵全拿出來進行再分配已經不止一次了。第一次還是2014年工程開工不久的滑溪大橋現場管理受到業主的肯定并召開了全線首個現場觀摩會,業主特獎勵該項目5萬元并在通報中明確項目經理兌現獎金總額的20%,而在資金分配時,劉德主動找勞資人員要求按照工程上場時項目規定的員工系數進行統一發放,本應該兌現1萬元的獎勵卻只拿了1600元。據不完全統計,工程開工兩年來,該項目先后8次獲得業主的安全、質量、進度、征地拆遷、綜合考核和信用評價等各種承包兌現獎勵200多萬元,劉德卻從來沒有按照業主文件規定的標準多拿過一分錢的獎勵。
見此,項目部很多人不理解,認為項目各項工作都取得了較大成績,受到表彰獎勵,而且業主也有明文規定,項目經理拿20%的獎勵是理所當然的。然而劉德卻認為,項目的工作是大家干的,所取得的成績也是全體員工共同努力的結果,功勞應該屬于大家。我是項目經理,理應起帶頭作用,不能因為這一點就搞特殊。如果按照業主規定多拿點獎金,我個人雖然得到了實惠,但大家的功勞卻被磨滅了,員工們的利益受到了損失,積極性被挫傷,工作就會被動走下坡路。
幾句樸實的語言,道出了劉德的真誠和無私,也讓更多的員工對他刮目相看。大家都深有感觸地說:現在象這樣不貪占小便宜,該得的卻一分不多要的項目經理實在是太少了。有這樣大公無私,處處為員工著想的好領導,我們心服口服,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工作,不用實際行動多創績效來給予回報呢。(張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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